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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徵求 校長候選人 公告

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徵求 校長候選人 公告

一. 公開徵求本校第十任校長候選人,歡迎各界人士推薦或自我推薦。

二. 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格,須符合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10條規定,大學校長應具下列第一款各目資格之一及第二款資格:

具下列資格之一:

  • 中央研究院院士。
  • 教授。
  • 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、學術研究工作者。

三. 曾任學校、政府機關(構)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計三年以上。

四. 本校校長候選人除須符合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任用資格及其他相關法令所定之資格,應具有下列條件:

(一) 認同(實踐)本法人教育理念、辦學精神與慈濟人文。

(二) 公認之學術成就與聲望。

(三) 高尚之品德情操。

(四) 卓越之辦學理念、組織與領導能力及落實國際化。

(五) 優質之辦學或行政經驗。

(六) 超越政治、黨派及利益團體。

五. 校長候選人之推薦方式如下:

(一)自我推薦。

(二)各界推薦。

六. 凡自我推薦或有意推薦者,請填妥「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校長候選人資料表」、「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校長候選人推薦表」,併同相關證明文件,於民國108年5月31日(五)前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校長遴選委員會 (tcupsc@gms.tcu.edu.tw)。

七. 校長遴選相關資料與表格,請至慈濟大學網頁專區下載。網址:http://www.tcu.edu.tw/?page_id=16976,或來信(tcupsc@gms.tcu.edu.tw)洽詢。

八. 候選人及推薦人繳交表件恕不退還,本委員會當依規定保管。


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

若有問題請聯絡:廖怡敏秘書
連絡電話:03-8059966 分機180
傳真電話:03-826929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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