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性平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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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性別平等教育: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,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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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學校:指公私立各級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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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性侵害: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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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性騷擾: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:(一)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。(二)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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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性霸凌:指透過語言、肢體或其他暴力,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、性別特質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、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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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性別認同: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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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:指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友或學生,他方為學生者。
◎性平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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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因為她/他行為不檢、衣著暴露,才會引來性騷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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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不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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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她/他沒有當場拒絕或反抗,所以不能算是性騷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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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當場沒有拒絕有許多因素,譬如對方是老師或上司,或事出突然反應不及等執,事實的認定需由調查小組依調查訪談內容及相關證物來做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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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被申請調查人都是少數病態的男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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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不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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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男性有可能被性騷擾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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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有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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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「同性之間」也會被性騷擾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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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有可能。
◎校外實習期間疑似遭遇性騷擾怎麼辦?